生育险
信息来源:九鼎劳务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7日
生育保险流程如下:
参保职工(含男职工配偶)应于妊娠12周内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持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男配偶应同时提供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一)、生育一月内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出生证明
4、准生证明
5、住院收费发票
6、诊断证明书
7、出院证明
8、费用明细表
9、住院病历复印件
10、公司证明缴纳保险期限
11、男方申请需提供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漯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 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
2、 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
3、 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
4、 漯河市中医院
5、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医院
6、 漯河市郾城区骨科医院(漯河市第五人民医院)
7、 漯河市郾城区中医院
具体执行将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中相关规定执行,人事部会根据国家规定不断更新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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